保健品標簽應當包括保健食品標志、產(chǎn)品名稱、原料、輔料、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規(guī)格、貯藏方法、保質期、注意事項等內容。
1、保健品標志與批準文號
1)保健品標志與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應并排或上下排列標于保健食品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2)保健品批準文號分為上下兩行,上行為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批準”或“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批準”,原則上以該保健品有效批件的批準機構為準。
3)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于100個平方厘米時,保健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2厘米。
保健品標簽名稱應當與注冊或備案的內容一致。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屬性名組成,也可直接使用通用名和屬性名命名。